(1)操作和存放场所,设施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),《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》和《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。  。 建筑物应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。 验收合格; 营业场所符合工商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。

(2)操作条件和贮存条件符合《危险化学品经营操作条件和技术要求》(GB18265)和《普通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》(GB15603)的规定;

(3)单位主要负责人,主管,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,经考核,取得任职资格;

(4)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;

(5)有针对单位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。 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者仓储场所的,应当与经营场所或者仓储场所的所有人共同制定事故应急预案;

(6)法律,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